山东一男子为孩子补办出生证明被索要“辛苦钱”
11日,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发现自己孩子的出生证明丢失后,10日去泰安市妇幼保健院补办出生证明时,被工作人员索要200元“辛苦钱”,否则就不给补办。泰安市物价局收费科称,出生证明的工本费在2009年1月1日已经取消。
9日上午,王先生发现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丢失,孩子出生医院的工作人员说,补办证明都得去泰安市妇幼保健院。在泰安市妇幼保健院的官方网站上,也注明出生地点在泰安市中心医院、八十八医院、泰医附院等多家医院办理医学证明丢失的,需要到妇幼保健院信息科补办。
王先生联系市妇幼保健院后,备齐了相关资料。王先生说,“10日我就拿着这些资料去市妇幼保健院。可是出生证明办出来后,工作人员说要收费200元。”
王先生说,“实在不明白这200元的收费依据是什么。工作人员说那么多人忙活补办证明,多少也要收取点费用,还说是医院的规定。最后我没交钱,他们就把我孩子的出生证明锁到橱子里。”
11日上午,记者到泰安市妇幼保健院咨询相关业务。医院预防室工作人员得知记者补办出生证明后,让记者去医院信息中心,“具体需要什么资料和收费情况,都要去信息中心咨询。收费标准我们也不清楚。”
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给了一张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程序单,记者问到需不需要交钱时,工作人员说,“具体收费我也不清楚,需要去预防室问。你兜里怎么也得有二三百块钱吧。”
拿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程序单后,记者再次回到预防室。预防室的“领导”说,“你先把需要的材料准备好,收费也就一二百块钱。你不想想,那么多人忙活办证,肯定要收取一定费用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综【2008】18号文件,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附件里明确表示取消出生医学证明的工本费。”泰安市物价局收费科回复称,“对于补办医学出生证明的收费虽然没有硬性规定,但也应该是免费的。”(见习记者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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