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二审最后陈述曝光:不恨所有人
据知情人透露,李某某案发时到湖北大厦楼道里接了一个电话的通话记录,在检察院的证据里就有。一审开庭时就曾作为控方证据向法庭提交,所以也就不存在翻供。
该知情人告诉北青报记者,在二审中,李某某坚持一审的说法。但辩护人从检方提交的证据里发现李某某在案发时,手机上曾有一个和梦鸽的通话记录,就此在二审开庭时专门对李某某进行了询问。该知情人士还向北青报记者透露说,李某某作为一个17岁少年,在二审开庭时说话虽然不多,但是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显得非常成熟。其最后陈述令人动容。
据介绍,除去在法庭上回答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提问,李某某说话最多的一次是在最后陈述时。李某某曾表示,因为自己的事情给法官、检察官、律师、父母等所有人带来的麻烦表示抱歉。他称,不后悔在看守所里面呆的九个月,这九个月里思考了很多人生的路应该怎么走,并把这称为自己“成功的起点”。
李某某在最后陈述时还说,妈妈的每次来信都教育他要做好人,不要恨别人,要学会宽容。他也是按照妈妈的话去思考去做的。他不恨所有的人,并感谢老师这些年的教育,感谢父母的教育和培养。他称,后悔知道有人要去做坏事时没有制止,还跟着去,父母只有自己一个孩子,希望法官、检察官都换位思考。“我不承认犯罪并不是对抗法律,我的母亲和律师也不是对抗法律。目前没有证据证明我犯罪,请法官慎重裁判。”李某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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