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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鹤山区2013年第一批、第二

鹤山区2013年第一批、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ZZB-2013-0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区2013年第一批、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己由相关部门以鹤国土资文【2013】116、1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金博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鹤山区2013年第一批、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

、建设规模:详见设计规划图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鹤山区2013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第二标段:鹤山区2013年第二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施工标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最近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之一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须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近三年没有被法院、国土、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3.5、近三年没有与欺骗合同有关以及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的;

   3.6、近五年承担的项目没有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竣工验收合格的;无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

3.7、外地投标单位须先到河南省建设厅办理进豫备案手续;

   3.8、截止投标报名时未被省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

   3.9、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的和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3.10、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众旺路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携带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

  外地单位的进豫介绍信(仅适用于外省企业)。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2万元/标段(缴纳时间及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4.4、各单位领取的标段招标文件必须为报名时投报的标段,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招标部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08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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