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漯河电视台发射塔防腐维护项目及防雷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受采购单位委托,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漯河电视台发射塔防腐维护项目及防雷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3]176号;
二、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A包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组织及实施本项目的能力、经营范围,投标人必须在工商部门领取有合格工商营业执照,开标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具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时须提供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所报注册建造师级别为二级以上,开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承担过类似工程,并提供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1个100米以上(含)高空同类项目业绩,并且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开标时须提供(2010年11月—2013年11月)同类工程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法人参加开标会,请携带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请携带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包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组织及实施本项目的能力、经营范围,投标人必须在工商部门领取有合格工商营业执照,开标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不低于气象局颁发的防雷工程乙级施工资质;开标时须提供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申请人是外省企业的,应到河南省气象局防雷主管机构办理在本省境内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登记备案手续;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中所使防雷产品必须提供国家指定防雷产品检测机构(北京雷电防护装置测试中心或上海市防雷中心防雷产品测试中心)的检测报告;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所报防雷产品必须到河南省气象局进行有效备案,并提供证明材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增值税发票;开标时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必须具有针对防雷工程的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9、投标人必须有广电行业防雷工程案例;开标时须提供同类工程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如法人参加开标会,请携带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请携带提交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两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三、招标内容:A包 电视发射塔防腐工程 ;B包 电视发射塔防雷工程。
(具体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全部投标,也可选择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但各包内品目不得再分)
四、招标文件索取信息:
招标文件索取时间: 2013年12月6日至2013年12月19日,每天上班期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索取地点: 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7室
招标文件索取方式:现场报名免费索取招标资料。索取标书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在空白处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中标后须提供带红章的电子文档),副本四份,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标注、密封完好。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6日上午9: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6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210会议室
七、联 系 人: 刘先生 冯先生
联系电话:0395—3162516
八、信息发布情况: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he.hngp.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
九、监督电话:
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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