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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保险承保资格项目公开招标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招 标 公 告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黑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保险承保资格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C[2013]1931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统一保险承保资格招标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

四、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服务机构数量

公务用车保险服务

8家

服务期限:2年(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采取1+1形式签订合同,具体见合同文本)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潜在供应商报名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七、投标人资质及证明材料要求:

(1)投标文件中装订以下资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年检、有效期内)

B、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国税、地税)

C、法人代表或投标全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

D、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有效)

E、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F、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

G、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2013年上半年有效票据凭证)

H、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须授权代表签字)

(2)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能成为中标人。

(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时须按本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装订有关资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相应分。

(4)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天。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的“招标采购文件”查阅招标文件。如确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自2013年12月5日至2013年12月16日11时。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公告发布:技术审核处 肖楠 联系电话:0451-87220711

九、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成功后请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的“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十、招标文件的公示:

供应商报名起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公示期,报名成功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某些条款不理解、有疑问或存在异议,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并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一)询问受理:

1、请登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网上答疑”,然后点击“进入”进行网上询问;

2、电话询问:项目经办人 姜异峰 电话 0451-87220787

(二)质疑受理:

请登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网上质疑”,然后点击“进入”进行网上质疑,同时将质疑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中心,质疑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中心时间为供应商提出质疑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质疑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的质疑为无效质疑。

质疑受理人:办公室 黄鑫华 0451-87220726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4日9时,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中心拒收。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处”(有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标识)。

十三、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审核通过后现场拍照存档备查,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十四、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4日9时。

十五、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招标大厅

十六、评标时间:2013年12月24日9时30分。

十七、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截止时间

包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第1包

10000

一、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请在2013年12月20日17时前到达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采购中心以银行出具的纸质回单日期即银行转讫章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投标无效。

二、以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于2013年12月20日17时前到达采购中心一楼一站式服务台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否则投标无效。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行 号:313261020080

账 号:2003 0121 0100 0000 3

汇款用途:SC[2013]1931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451-87220751

采购人: 黑龙江省财政厅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146号

联系人:刘佩玉 电 话:0451-53650829

集中采购机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邮 政 编 码:150090

服务采购处项目经办人:姜异峰

电 话:0451-87220787 传 真:0451-87220761

服务采购处项目负责人:胡紫峰

电 话:0451-87220789 传 真:0451-8722078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5日

特别提示:经常有供应商因疏忽大意,递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在此提醒广大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认真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不要因不应该出现的错误而导致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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