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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绿化管养”补遗文件

关于“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绿化管养”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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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绿化管养项目的评分规则现作如下修改:

1、将原文件中技术力量第三条的“本项目现场主管具备土木建筑高级工程师证书得5分” 改为“本项目现场主管具备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证书得5分”。

2、将原文件中企业养护业绩改为“2010年1月至今,年度完成过深圳市单个规模在40万平方米(含本数)以上绿化管养服务业绩者每个得5分, 30万平方米(含本数)至40万平方米每个得2分,20万平方米(含本数)至25万平方米每个得1分(可累计),以上项目有连续2年获得委托服务的再得2分(此项不累计),以合同扫描件为准,最高得10分,无则不得分。”。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张先生 丁小姐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建艺大厦16楼

电  话:83786003、83785193-809

传  真:83785752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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