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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阳县综合档案馆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编号:宜政采【2013】205号 )

        一、招标条件

        宜阳县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己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与。

        二、工程概况:

        招标范围:建筑面积约4549平方米,图纸范围内中央空调主机及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三、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3年12月5日至2013年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公休日除外)在宜阳县政府采购办报名,在宜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基建科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不邮寄,售后不退。

        四、注意事项: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质证件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开标时必须验有关证件的原件及有效公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须为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并提供建造师证及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资质原件(不含临时证)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原件,无原件则视为无效投标,每个品牌只允许一家授权经销商参与投标。

        5、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需提供由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采购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单位所投中央空调必须为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的型号,开标时提供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的打印件或复印件且做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中。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5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宜阳县政务大厦六楼小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13939932333

        监督单位:宜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887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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