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火灾科学实验室改造设备采购及信息化硬件建设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委托,对火灾科学实验室改造设备采购及信息化硬件建设项目第三标段(第二次)(采购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3-051,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WJ-2013062524)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火灾科学试验室设备采购及信息化硬件建设项目第三标段(第二次)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3-051
委托代理编号:HNWJ-2013062524
3、项目预算:100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2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所投产品设备和系统三年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即日起至2013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长沙市杜鹃路199号阳光新城2栋3单元1115室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欲邮购招标文件,我们将以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邮寄费国内另收50元人民币。
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送至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199号阳光新城2栋3单元1115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6.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保证金:
7.1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0000元。
7.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称: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长沙岳麓山支行
账 号:7401 9101 8260 0065 563
7.3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联 系 人: 黄怀龙
电 话: 0731-88119910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51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玉萍杨莹
电 话:0731-8996830289968309
地址:长沙市杜鹃路199号阳光新城2栋3单元1115室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湘雅支行
银行帐号:602859097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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