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批)二次仪器设备采购公开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批)二次仪器设备采购
标书编号:HXZB-2013-44202-1~2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0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303126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6958907
采购数量:01包流量测试仪器:*超声波流量计111台,*超声波测厚仪118台;02包:*多普勒超声波流量计112台;(注:设备前加“*”的为关键设备)
采购用途:河北省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所用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范围内买方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次采购设备为河北省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使用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以下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2、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关键设备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8、关键设备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原装进口产品可提供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同一标包中,同一制造商生产的同一型号产品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标包中,同一型号产品如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委托代理商参加,如代理商的授权书是由中国总代理出具的,则还需提供由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中国总代理证明;
9、投标产品属于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管理范围的,进口产品需提供所投产品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含型式注册表),国产产品需提供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CMC);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2月6日起每日9:00-16: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228房间,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符合报名要求直接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6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6日9时0分
开标地点:金圆大厦四楼第六会议室(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3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曹新颜、齐婧
联系方式:0311-86958907/86958901
传真电话:0311-86958901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6958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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