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张得乡等(二)个乡2011年土地整治项目(第一年度)(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禹州市张得乡等(二)个乡2011年土地整治项目(第一年度)(施工第7-10标段和第33-38标段)监理,该项目已由许财预指[2013]4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诚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禹州市张得乡等(二)个乡2011年土地整治项目(第一年度)(施工第7-10标段和第33-38标段)监理
建设地点:禹州市张得乡和小吕乡两个乡境内。
招标范围:禹州市张得乡等(二)个乡2011年土地整治项目(第一年度)施工第7-10标段和第33-38标段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期监理。
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服务周期:515日历天。
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
3.2 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总监职务。
3.3 投标人须具有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 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3.5外省进豫企业,需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投标报名。办理办法请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njs.gov.cn)查询详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电话及须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6日至2013年12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党政综合大楼后楼新建中楼105房间)报名,联系电话:0374-8278101。
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
4.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3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受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5 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和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6 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7 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4.8外省进豫企业需提供《进豫备案介绍信》。
(以上证件查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
注:开标时项目总监和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前三日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记录一次,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一年,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不支持邮购。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禹州市禹王大道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4-81621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禹州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
电 话:0374-8162004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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