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办事处垃圾清运服务A包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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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GX2013337-LHXQ-017)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观澜办事处垃圾清运服务A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2、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②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③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④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⑤洽购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证明资料、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0年12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所有资料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招标公司存档)。 3、 观澜办事处清运B包中标服务供应商不能参加此次投标。 4、 购买标书时间:2013年12月19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每个工作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5、 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6、 标书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如需邮寄,国内邮费另加5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7、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2013年12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开标时间:2014年1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清龙路港之龙商务大厦A栋(社会建设局)办公大楼502开标室。(非购买标书地点)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②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③为采购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 ④本招标文件内容由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9号(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释义。 联 系 人:蒙伦飞 黄考华 联系电话:0755—83883076 83883112 传 真:0755-82904418 网 址: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44131018260005781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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