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盐镇乡张村烟叶收购站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阳县盐镇乡张村烟叶收购站建设工程实施计划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宜阳县盐镇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宜政采[2013] 243 号 3、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建设地点:宜阳县盐镇乡张村村。 3.2 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收购厂房两间、烟台一座、室外道路及围墙。 3.3 计划工期: 20日历天。 3.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施工。 3.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201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同时在其他行业工程中不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相应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3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127房报名、资格审查及购买招标文件。 5.2 投标时须提交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所能证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它证明文件;以上证件验原件且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壹万元,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元月15日下午14:30时,地点为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二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及其他 招标人不组织集体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盐镇乡人民政府 地 址:河南省宜阳县盐镇乡 联 系 人:赖先生 电 话:13373795059 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行署路金城宾馆前楼127房 邮 编:4710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9-63216821传 真:0379-63216821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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