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督管理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委托,就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督管理和环保标志管理信息系统维护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JHHX2013-FW11106-ZFCG61-1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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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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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华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督管理和环保标志管理信息系统维护项目 |
1项 |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200/本(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0日 14:0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三楼)开标3室
七、谈判时间:2013年12月30日 14:0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1698号工商大楼三楼)开标3室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人民币:1500元。
投标人应于2013年12月30日14: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现金形式交至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金可在签到现场递交)。
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311226200000750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婺西支行
十、其他事项: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一)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联系人:郑晓春
联系电话:0579-83223007
传真:0579-8322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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