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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尧山镇营盘沟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受鲁山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就鲁山县尧山镇营盘沟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名称:鲁山县尧山镇营盘沟泥石流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LZC2013-Ag108

2.2 建设地点:鲁山县尧山镇营盘沟;

2.3 建设规模;拦砂坝长约59m,导流堤护岸长约600m,清淤约68853m³及其附属工程;

2.4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5 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2个标段,其中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2.7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主要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监理标段:

3.5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6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3.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

3.8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①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投标人。

②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获取时间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27日至2014年1月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除外),在 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310室 进行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

施工标段: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住所在或业务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监理标段: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总监理工程师职称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住所在或业务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鲁山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鲁山县老城大街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5-71720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3层2310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1-6397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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