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沙头镇农业土地综合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梧县沙头镇农业土地综合开发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苍梧县沙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广西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苍梧县沙头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苍梧县沙头镇 2、招标人:苍梧县沙头镇人民政府 3、项目概况:苍梧县沙头镇农业土地综合开发项目。 4、招标范围:施工招标。 5、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6、计划投资:投资约13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材料的提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潜在投标人应先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查询,凭查询回执才能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注:①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工作集中安排在每周二上午、周四上午查询。如果有特殊情况急需查询请致电0774-2685703、0774-2693533。②查询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时)。③委托代理人前往查询的,必须凭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两份),查询回执原件须准备一式两份,一份参加报名,一份放在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副本。】 2.潜在投标人请于2013年 12 月25 日~2013年 12 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由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及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到广西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地址:苍梧县龙圩镇祥龙一路100号二层)现场报名(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且不得有在建项目)(以上均为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原件核查后退还)、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回执原件一份。(报名时资料必须按公告要求提交齐全,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3.报名后由注册建造师和委托代理人持报名回执和以上证件原件在2013年 12 月25 日~2013年 12 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到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地点:苍梧县龙圩镇政贤路150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74-2686580)。 4.请于2013年 12 月25 日~2013年 12 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携经确认的报名回执到广西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地址:苍梧县龙圩镇祥龙一路100号二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50元(不提供电子版),图纸费用另计,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1 月 15 日9时30分整,地点为广西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开标厅(地点:苍梧县龙圩镇祥龙一路100号二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及广西同泽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梧县沙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苍梧县沙头镇 联系地址:苍梧县龙圩镇祥龙一路100号二层 联系人:张俊铭 联系人:小梁 联系电话:13877468038 联系电话:0774-2031628、0774-2031238 2013年 12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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