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3年实训室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采购人)委托,拟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3年实训室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下述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0773-1341GNSC131078
二、招标项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3年实训室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实训室设备,一批,。
第一包:各类加工中心及数控卧式车床;
第二包:实习设备(车、钳、铣、刨和焊工以及热处理设备等)。
五、合格供应商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15日09:00-17:00在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A座2312号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章应清楚,如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不参加年检,应提供相关文件);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
(5)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6)投标人为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购买的也须提供)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明细;
(7)投标人与被授权人签定的劳动合同;
(8)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近6个月);
(9)类似项目三个以上业绩的合同;
(10)相关资格证明。
注:以上第1、2、3、5、6、7、8、9、10项各收一张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比选文件时携带原件备查);第4项收一张原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12月03日14:00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A座2311号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开评标室。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东大街紫东楼段11号东方广场A座2312号
电 话:028-84469198、84477537-808
传 真:028-84469198、84477537-807
联 系 人:高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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