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关于159中学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1、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道里区教育局的委托,对159中学维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因开标现场第二标段递交投标文件不够3家,现对第二标段进行二次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地点:道里区太平镇。 2.2标段划分: 第二标段:159中学校办公楼维修工程 2.3建设规模: 159中学校办公楼维修面积约6591平方米。 2.4本工程包括:工程量清单内全部施工。 2.5工期:第二标段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 2.6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7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原一标段的投标单位不得对二标段提出申请。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5、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5.2.1报名时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的二代身份证、外省企业须到黑龙江省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介绍信(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5.2.2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并且亲自到场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时(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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