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电脑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电脑等办公设备及安装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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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委托,就电脑等办公设备及安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YG2013-SB493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非政府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电脑、打印机
1
批
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2
投影仪、数码照相机、摄像机、投影仪等
1
批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销售代理商;
(3)销售代理商须获得设备制造商的经销授权及售后服务联保承诺;
(4)投标人在金华市设有常驻性服务网点,且具备相应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5)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同时符合烟草管理的质量、安全要求;
(6)本次招标活动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2月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4日 09:00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双龙南街工商局大楼)
七、开标时间:2013年12月4日 09:00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双龙南街工商局大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
银行账号:1306226200000168
交纳要求:交纳保证金时请在交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SB493) 。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驻金固定的销售或售后服务网点证明材料;
(5)凡涉及国家强制性检测的设备须提供3C认证文件及其他检测证明文件。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2626 传真:0579-83180768
附件信息
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公告稿)49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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