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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农业和农村

为确保婺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质量、合理有效的利用建设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现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婺城区农村污水治理工程PVC-U及HDPE双壁波纹排污管材推荐供应商二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 YG2014-FW548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委托代理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推荐期限

项目要求

1

PVC-U双壁波纹排污管材

1年

婺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各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中采用的双壁波纹排污管材供应商推荐使用权, 确定二家PVC-U及HDPE双壁波纹排污管材供应商。

2

HDPE双壁波纹排污管材

1年

(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专业PVC-U及HDPE双壁波纹管材制造厂家;

(3)所提供的产品性能符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求;

(4)具有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在金华设有常驻的销售及服务机构;

(5)投标人拥有类似项目经营业绩;

(6)本采购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437日至2014327日(休息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招标文件及资料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32809:30时止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

七、开标时间:20143 2809:30时开始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三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现金,201432716:00(开标前一工作日)交纳下列账户内。

户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

账 号:1306226200000168

交纳要求:交纳保证金时请在交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FW548)。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国家级化学(建筑)材料检测部门出具的PVC-U及HDPE双壁波纹管材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常驻金华的销售及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3、本次采购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地 点:金华市婺城区行政大楼南楼821室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225007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2626 传真:0579-8318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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