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汽车采购(GXZC2013-G1-11047-ZC)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309240019)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汽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汽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3-G1-11047-ZC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A分标: 金杯大海狮1辆、金杯阁瑞斯1辆;B分标: 新速腾2辆、新宝来 1辆、捷达2辆;C分标: 新朗逸1辆、新朗逸4辆、桑塔纳6辆、桑塔纳4辆;D分标: 风行菱智警车1台、风行菱智囚车1台、风行菱智商务车2台;E分标:卡罗拉2辆;F分标: 斯柯达昊锐1辆;G分标: 依维柯得意款囚车1台;H分标:广汽传小轿车1辆;I分标: 别克GL8旅行车1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2.发售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厅。购买(或邮购)招标文件时,均需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3、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王冬宁; 联系电话:0771-5517430 传真:0771-5517430;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00元,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邮寄:请用电汇方式将25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收件人、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资料传真到0771-5517430。如未能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有补充通知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0.3万元;B分标:0.6万元;C分标:1.5万元;D分标:0.5万元;E分标:0.2万元;F分标:0.15万元;G分标:0.15万元;H分标:0.1万元;I分标:0.2万元。(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3年12月2日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电汇、转帐、现金缴存银行形式交至: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琅西支行
账 号:45001604568059198888
本中心财务部(电话:0771-5309293,传真:0771-5309294)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3年12月2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3年12月2日10时在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 (广西财政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xzbtb.cn)、www.gxg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覃家惠;联系电话:0771-5788223;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梁乃文;联系电话:0771-5309320;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810。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1月11日
政府网络情报信息数据库
政府部门领导人简历
各省历届省委常委名单
全国政府各部门人事变动公告
时政热点资讯信息
最新政府采购信息
最新政府中标信息
最新政策法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