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高度建设“信息广州”
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昨天下午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和《广州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听取了关于清理政府规章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认为,信息化是城市现代化水平的主要标志,是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手段,是广州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重要推动力,要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大都市的战略高度,把“信息广州”建设当作推动广州科学发展的核心战略,建成高度信息化、全面网络化的信息广州。在促进全社会的信息化水平上,政府要起表率作用。
《条例》根据《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广州信息化发展的六个原则:统筹规划、统一标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资源共享和保障安全。《条例》的调整范围包括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工程建设、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会议指出,制定《条例》是持续推进我市信息化建设的头等大事。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变革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推进信息化工作,广州市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目前,信息技术在全市经济社会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信息产业已经成为支柱产业,信息化总体水平居于全国前列。但也存在着信息化统筹谋划、分工落实不到位,缺乏科学的体制机制作保障;信息化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未有充分发挥,重复投资和建设问题较为突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够,信息共享存在障碍;信息化建设市场推动力不足等问题。今年4月份,广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信息广州”建设的意见》,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大都市的战略高度,明确把“信息广州”建设当作推动广州科学发展的核心战略,提出了建成高度信息化、全面网络化的信息广州的战略目标,对全面加强我市信息化工作、在更高层面上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制定《条例》,有利于进一步统一和提高全社会对推进信息化的认识,更好统筹和规范全市信息化工作,促进信息化工作的公开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为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机制和凝聚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类主体的合力,持续有效推进全社会信息化提供法律保证。
会议要求,要以制定《条例》为契机加快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条例》的制定为契机,全面加快广州市的信息化建设。要将信息化规划和建设、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化、法制化。要在我市信息化管理经验基础上,确立信息化工作的重要规范和制度,如建立和完善使用财政资金建设信息工程的立项审核、项目验收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产业发展指南和调查统计、信息产业运行监测和风险预警机制、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扶持信息技术自主创新等机制。要加强信息产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完善电子政务建设,大力建设和完善中小企业信息技术应用公共服务平台等。
文章作者:黄蓉芳 鞠杨 穗府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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