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ERP指令对我国相关产业的影响分析
2005年7月,欧盟颁布《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框架指令》(简称EuP指令),对用能产品设定了涵盖整个生命周期的生态设计框架性要求。2007年8月,该指令陆续转换为欧盟各成员国的法律法规,2008年12月,首个实施措施——《家用和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待机和关机模式电能消耗的生态设计要求》正式颁布,2009年10月,新ErP指令(2009/125/EC)将适用范围扩展到间接用能产品。2009年以来,EuP指令全面进入发布实施阶段,实施措施陆续出台,对我国相关产业的影响逐渐显现,我国相关产品出口欧盟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一、用能产品指令的最新进展
欧盟为达到《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目标,意识到必须采取特别措施来迅速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EuP指令便是最具影响力的措施之一。2005年颁布的EuP指令并不是针对具体产品要求的指令,仅是一个框架性指令。将按照该指令中的相关规定,欧盟进一步制定针对一种或一类用能产品生态设计要求的法规,称作“实施措施”。根据指令要求,欧盟优先考虑销售或贸易数量巨大、对环境有重大影响、具高成本效益改善潜力的产品,为制定和执行具体实施措施。
截止2009年年底,欧盟先后出台了12项有关ErP指令实施措施的TBT通报,除了关于洗衣机生态要求的实施措施仍处于草案阶段外,其余实施措施都已经以欧盟委员会法规的形式正式发布,详见表1。其中第244/2009/EC号法规涉及紧凑型荧光灯的生态执行措施自2009年9月1日起分阶段开始执行,是首个真正意义上对用能产品执行生态设计要求的法规,其余法规自2010年1月起陆续实施。根据欧盟的工作计划,关于锅炉、热水器、计算机、影像设备、电泵、工业用抽气扇、家用电风扇、复杂型机顶盒、干衣机、真空吸尘器、家用照明设备(反光灯和灯具)、固体燃料小型燃烧装置等产品的生态设计要求也将于未来1~2年内发布,相关实施措施达20多项,其中大部分将于2010年出台。
2009年10月,欧盟公布了新的ErP指令(2009/125/EC),代替EuP指令(2005/32/EC),于2009年11月20日生效。该指令是在EuP指令的基础上将产品范围从直接用能产品扩展到间接用能产品,如窗户、淋浴喷头等产品。总体上,原EuP指令的主要条款,如实施措施的确立方法、合格评定程序要求等则予以保留,但适用范围的拓展将进一步影响我国更多产品出口欧盟。
二、对我国相关产业的影响分析
从已经发布的ErP实施措施法规来看,主要影响我国家用电器、家用和办公用信息技术设备、机顶盒、照明电器、外部电源、电动机等产品生产企业。机电产业是我国第一大出口产业,多年来出口年均增速保持在30%左右,同时机电产业也是受ErP指令影响最大的产业。据统计,2008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8229.3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17.3%,占2008年出口总额的57.6%。欧盟是我国机电产品最大的对外贸易伙伴和出口市场之一,对欧盟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1/3左右。随着我国与欧盟贸易进程的加快和欧盟范围的扩大,欧盟在我国机电产品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愈加显著。总体而言,该指令对我国相关产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生态设计理念对我国相关产业的巨大冲击
ErP指令的实施,对我国相关出口企业而言,首先是一次产品设计理念革命。
指令要求设计新产品阶段,不仅要考虑功能、性能、材料、结构、外观、通用性、安全性、包装、成本、标准、认证等常规的因素,同时还要考虑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对能源、环境、自然资源的影响程度。生态设计理念对于我国大部分企业的产品设计人员来说是完全陌生的。而欧盟国家在ErP指令实施前,已经做了充分准备;一些外资企业在长期战略规划中,也均有环境化目标,技术方面也有相当的储备。我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要在短期内用生态设计理念来指导产品设计,突破ErP指令的限制,面临的困难相当大。难点主要在于缺乏绿色设计能力,缺乏定量化评估产品对环境影响的能力,缺乏对生产流程和供应商的日常监测和管理,缺乏绿色材料数据库等。
2.生态设计要求对相关出口企业的长期影响
从已发布的实施措施来看,各实施措施基本采用分步实施、不断提高要求的策略。我国企业经过努力一般能达到第一阶段要求,而要达到第二、第三,甚至第六阶段的目标比较困难。以关机和待机能耗生态要求为例,经过技术改进,我国企业基本可以达到1~2瓦的第一阶段要求。但从我国目前的生产技术水平来看,要达到第二阶段0.5~1瓦水平普遍较为困难,而且技术的稳定性、可靠性有待提高。其他实施措施——如普通荧光灯、非定向灯生态设计要求也存在类似问题。目前,我国节能灯生产企业能满足第一阶段寿命要求,而要满足第5阶段寿命要求却有较大困难。
3.短期内必定提高我国相关企业的制造成本
对我国广大企业而言,在前期获取信息阶段、设计阶段、制造阶段以及后期认证阶段都要承担不少的额外费用,大大增加了企业出口成本。为了达到待机和关机法规第一阶段1~2瓦能耗要求,企业需增加约5元/台的成本;而要达到第二阶段0.5~1瓦的功耗要求,需增加10元/台以上的成本。同时,一些设计能力差、技术落后、规模较小的企业很有可能因缺少应对技术和相应资金而出口受阻。以节能灯为例,目前相关检测和认证费用为3万元人民币左右;随着产品复杂度和检测要求增加,相关评估和检测费用肯定更高。为了达到该法规目标而不得不增加成本,对于仅有微薄利润的我国出口企业将是严重打击。
4.ErP指令的示范效应和扩散性不可低估
2009年,继ErP指令实施措施出台之后,美国、日本、巴西等国家纷纷效仿,积极跟进。例如,美国开展修订1991年的《提高资源功效法实施法令》、2001年的《降低旧物品评判标准》和2001年的《促进使用再生资源或可重复使用零件的评判标准》等相关法规:巴西开始制定空调和电冰箱能效标识的法令草案。尤其是2009年美国联邦层面测试标准中增加了产品待机能耗的测试程序,反映美国能效法规已受欧盟ErP指令的扩散影响。因此,可以预见在未来几年以“ErP指令”为首的法规标准将引领世界“低碳经济”的潮流,对我国出口经济的影响不可低估。
5.长远看ErP指令的实施具有积极作用
在我国入世将近十年的历程中,我国政府和企业在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经验,开展应对工作的同时,也逐渐提升出口产品的技术竞争力。因此,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应对ErP指令,有助于提升出口企业的绿色环保意识,促进企业采用新技术,提高生态设计水平。
这将成为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驱动力,并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我国用能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扩大高端产品出口的市场份额,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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