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问题迷阵 利用信息技术传播管理精髓
以上出现的概念、规范、标准之争在任何不成熟的市场上都出现过。业内有一种说法:规范是行业自律的一种尝试,当行业发展进入不良性时,是政府或企业等进行的一种自我保护,这是历史的一个阶段。
这在前几年家电和PC业的市场之争就体现得非常明显,厂商对纯平、全平、超平等类似概念的疯狂轰炸让购买彩电和显示器的人们无所适从。
而标准之争,在1998年,国内的VCD进入发展的高峰最为凸显。关于VCD的标准打得不亦热乎。最终还是以南边推行CVCD,北边推行SVCD为最后的妥协。
其实概念、派别不重要,好不好用,是否价优性强,市场才是真正的尺子,到了最后,还是DVD以超清晰度和超大容量格式成为了市场的主流。
而国家《ERP规范》的也出台,给已经市场又带来了一次冲击。
参与国家《ERP规范》拟定的广州市科思电脑系统有限公司的总设计师钟恩光,对的规范有着自己的看法。他表示《ERP规范》将对整个ERP产品起到综合的规范作用。主要是面向企业,引导企业在ERP选型时应遵循的规范。其重要的作用就是界定了ERP、ERP的功能、企业所需的ERP功能,从而促进ERP价格回归,并推进新型ERP的发展。
而部分业内人士却持不同观点。他们表示,无论是本土化企业通过联盟来打造适合中国国情的ERP,还是国外经过多年沉淀已成熟的ERP,都得适应市场规律而生存和发展下去,而不能以某种标准来强制执行的,规范出台是违反市场规律,对时还是会像DVD一样,由市场来选择自己的标准。
对此,记者走访过许多实施过ERP企业,其信息化负责人也表示,不管是Oracle、SAP还是国内的许多软件企业的ERP产品是否符合标准,他们最终关心的是能否顺利的实施、能否畅顺的应用,能否解决实际问题,谁的产品能与他们企业切合得好才是最重要。
而对于现在正在推进的ERP工程监管,不少人对ERP工程监管给ERP的实施进行全面的、透明的监控和管理表示期望。而钟恩光表示,它与国家《ERP规范》具有不同的性质,规范是一种建议性、指导性的行业规范,仅使用于企业ERP选型阶段与合同签订前的参考与指导,一旦企业与ERP厂家签订合同后,一切按合同办事,工程按合同验收,不可能按规范验收。而监管则是企业ERP工程中的企业行为,是一种实施过程中企业采用的保证措施,这也需要在合同签订时明确,才能依据合同进行监管。
但也有部分受访者表示,监管最大的困难就是难于找到权威性的监管机构和权威的监管人员,也无国家的适用的监管法律依据,因此,没有可明确判断正误的依据,没有切实的法律支持,不可能具有仲裁的职能,导致监管只能是一个良好的愿望。所以,当一个企业实施ERP时成功与否,目前还只能是以企业用户与ERP服务商签订的合同为依据,而不可能以某种规范或标准来评判。一切还是要由市场说得算,这样的观点成为业内普遍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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